2010年5月20日

四六事件──台大自由學風的起始

◎財經四 黃柏豪
傅鐘是台大的象徵,我們每天在傅鐘的清響中踩著腳踏車趕上課、跑社團、忙活動。卻很少有人想過:為什麼以這座台大地標來特別紀念傅斯年校長呢?為什麼有傅園這一處園地來專門緬懷傅校長呢?也許你已對傅校長對台大自由、兼容學風的貢獻略知一二,但卻不知道傅校長有哪些具體事蹟。那麼,身為台大學生,你不可不知四六事件:

事件的背景是1948年由台大、台灣師範學院(台灣師範大學前身)聯合發起,為了爭取合理公費待遇的「反飢餓」、「救苦、救難、救飢荒」學生運動。而導火線發生在1949年3月20日,台大學生何景岳、師院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遭警察攔下並發生肢體衝突,兩名學生被毒打、押往第四分局。兩校學生獲悉後,向第四分局發動數波抗議行動,並提出警方登報道歉、嚴懲肇事警察等五項要求,但由於當時警方的表現缺乏誠意,學生決定罷課抗議,並走上街頭示威遊行。

3月29日,學生正式成立「學生聯盟」,以「反飢餓、反迫害」、「結束內戰、和平救國」、「爭取生存權」等訴求為口號。由於二二八事件才結束未久、國民黨在大陸節節敗退、加上部分訴求為當時中國大陸學運的口號,國民政府認為此學生運動具有社會主義色彩,早已嚴密監視這些學運活躍份子。

於是,在4月6日,台灣省主席陳誠在蔣介石的默許下,下令肅清。在凌晨時分,警察進入台大及師院宿舍清查,逮捕台大、師院學生百餘名,其中有七名學生事後遭到槍決。台大與師院兩校在處理四六事件的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師院在事件後成立了「整頓學風委員會」,整頓學生的「不法行為」,對師生的言論進行控制。陳誠曾經強調:「師院為本省最高師資訓練機關,學生不法行為,如不嚴加糾正,則畢業後何以為人師表?」

而在台大方面,傅斯年校長對於軍警未經法律程序而進入校園拘捕學生深感不滿,要求逮捕學生之前必須經過校長批准,甚至在事件前一晚向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司令彭孟緝警告:「我有一個請求,你今天晚上驅離學生時,不能流血,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拼命!」而事件之後,傅校長對於不在警備總司令部黑名單中卻被拘捕的學生相當照顧。「叫我們去校長室,一人給我們一百塊,帶我們去吃麵線」一位當時被逮捕的台大學生口述回憶道。

事件後一個多月,政府頒佈「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在禁止集會、遊行、請願的法令下,校園言論思想進入戒嚴狀態,四六的歷史也因此遭官方刻意的隱沒。直到1995年,在台大、師大數個學生社團發起的四六事件平反運動下,兩校各自成立四六事件調查小組,這段塵封的歷史才得以重現在你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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