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

徹底檢討BOT、落實行政考評!

◎傅偉哲(學生會會長)

上週二(5/18),「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開本學期第四度會議,會議中對近期幾項校內重大會計、經費收支問題進行報告,並由稽核委員進行稽核提問。會議中會計室對於日前新聞報導的「五年五百億的墨水夾花費」、「退休人員詐領經費」與「各單位行政績效考核」、「人事費用支出概況」等事項進行說明。惟「退休人員詐領經費」事件經過會計人員說明概況之後,全案已經進行偵察階段,暫不對外公開說明外,其餘各項議題皆列為後續經費稽核委員的學期重點稽核項目。

學生會對於「各單位行政績效考核」──即學校各處室錢怎麼花?有沒有花在刀口上?一直是列為長期追蹤與關心的議題。然而,本次會議此議題雖由財務副校長親自相經費稽核委員報告,其報告內容卻仍停留在「各單位校務基金績效考核標準」等一些相當抽象而不具體的概念上打轉;且每個單位的經費預算編列與經費執行狀況亦未列表清楚說明內容。試問,沒有預算書和決算概況,如何衡量一個單位執行的績效?

針對副校長的說明:「我們是一個教育單位,不像一般企業能夠用利潤收益來衡量各單位的績效……」學生會卻認為,各單位既然都已經有績效考核標準,就應該要有能力做出符合這些標準的考核評量方式,否則,此些考核標準根本上就有問題。以和學生事務最相關的學生事務處為例,在其考核標準的總體目標中:「……2.學務處願景:打造臺大黃金歲月,讓每一位台大學生,都有一段『感動』的學習經驗..……」又在預期效益中看見:「預期效益:1.培養具備TAIDA價值的臺大人…」此類如此抽象的總體目標與預期效益,無怪乎副校長會說:「我們很難訂出適合的考核方式……」其實,如果預期效益訂得夠具體與明確,應該不難訂出達成目標的具體考評方式,又例如:「預期效益:5.提升學生之『就業力技能』,畢業生具備永續的競爭力;企業樂於聘用臺大人」或許可以直接追蹤台大畢業生,畢業後找到第一份工作的平均月份狀況著手進行考評。

在這裡要回頭問,為甚麼學生會開始關注各行政單位的「行政考評」?

我們認為,對學生而言,考評標準會影響學校各處室的執行目標,更會直接影響學校對許多問題的「做與不做」的態度,例如:「要不要蓋學生第三學生活動中心?」蓋了之後,即使對於學生有利,但對各處室的行政人員、校方有些甚麼實質上的誘因?進而促使校方願意推動校園的諸多公共政策。因此,有必要首先徹底的檢視學校各單位目前所定訂的考核標準,是否真正符合以「學生為主體」的服務目標?

而學生會將會開始從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學生事務處與國際事務處等單位開始著手進行檢視,預計暑假後將會有初步的檢查報告。

除了針對學校各單位的行政績效提出疑問之外,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案子,是發生在92年到94年間,「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地下會議中心及一、二樓空間設施委託經營合約(俗稱BOT1)」校方與委外經營單位的糾紛。案情簡言之,即委外單位「波若公司」因未善盡履行契約責任(例如:分包商拒絕本校膳食委員會檢查、不給予師生優惠折扣……等),受學校懲罰總金額至1,000萬元,但拒繳罰金與權利金。使學校收回「波若公司」經營管理權,直接由學校與分包商家簽約,最終釀成一系列的法律糾紛。校方最終雖收回管理權,亦得到償還,卻突顯了學校近年許多單位依照《促進民間公共建設法》(BOT)所產生的問題。例如:本校水源校區太子建設BOT宿舍管理與許多委外經營的餐廳問題。不知道同學是否會好奇,為甚麼明明是在臺大水源校區宿舍裡的星巴克(Starbucks),為甚麼沒有給學校的教職員工生折扣呢?

經費稽核委員會也將把此議題列入校務會議提案討論事項,準備著手檢討臺大BOT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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