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

男三舍清潔工事件

◎記者 王三泰

3月26日中午時分於台大男三舍,因進行打蠟作業的員工態度不佳,某名舍胞出言勸說反遭清潔工毆打,造成該名舍胞頭部外傷併發腦震盪及全身多處擦傷。 
據該名舍胞在P2的個板指出,當時因為員工很大力的打開每間宿舍房門,引起同學不滿,該名舍胞隨即走出宿舍說道:「態度是不會好一點喔!」結果員工聽完轉身快步走近並把他打倒在地。當事件發生後,該名舍胞馬上打電話給男三輔導員,但因輔導員正在參加學校運動會而無法接聽,隨後就有熱心同學指示應報警處理。接著校警隊與輔導員相繼來到男三,該名舍胞也在輔導員的陪同下去鄰近的三軍總醫院驗傷,才平息這場事件。
而男三舍輔導員隨後在男三舍板上發文,他表示:「針對本日的問題,重點在於施工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無法完全按照輔導員提示的要點施作,才會造成不幸的意外,清潔公司也對此表示十分的歉意與日後加強管理訓練的誠意,我想事後檢討的目地在於防範未然,所以今後再有類似施工時,輔導員一定會先要求現場領班務必事前來宿舍瞭解施作環境與限制因素,然後與本人溝通及確認施工方式,再次與負責人提醒宿舍同學之生活特性,以免造成不必要之誤會」

按: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可在六個月內提起刑事訴訟及兩年內提出民事訴訟。建議同學以後若遇到此種問題,須馬上報警處理,對於現行犯要確保犯人留在原地,冷靜地等警察來到,不可以暴制暴;驗傷之後要和解或提告都可以,別輕忽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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